动出击。
按照韩凌的意思,凶手告诉孟成业妻子出轨,而后再帮忙杀了妻子和情夫,简直一条龙服务,太周到了。
韩凌:“确实不合理,但我们需要去假设新的可能。
比如,凶手不认识孟成业,他不在孟成业的社会关系里,所以才会查不到。
但是呢,他需要认识孟成业,且要让孟成业欠他一个天大的人情。
人情可以不必马上兑现,等风声过去后再说,所以也查不到利益交换。
这个假设,是不是可以解释大部分疑点了?”
童峰认真想了想,同意:“没错,可以解释大部分疑点,甚至连崇玄观邹守一都能解释,前提是这个凶手就是邹守一,或者和邹守一有直接关系。
我明白了,所以你开始查邹守一?”
韩凌嗯了一声:“这个假设,已经是我能想到最靠谱的了。
若依然错误,且其他方向继续在死胡同转圈,那咱们就要做好悬案的准备。”
童峰沉默了一会,道:“有没有找殷教授做犯罪侧写?”
韩凌从副驾驶坐起,打开窗户点烟:“聊过了,但你知道犯罪侧写的局限性吗?”
童峰:“讲讲呗,正好我学学。”
韩凌:“有五种类型的命案,犯罪侧写的作用微乎其微。
第一,无差别的随机作案。
这种案件,凶手和被害人之间没有社会关系,没有明确的动机,行为模式缺乏可预测规律,侧写无法通过被害人的身份、生活圈来锁定凶手特征。
就算强行画像,范围也会极其宽泛,几乎没有参考意义。
第二,模仿作案或者反侦查极强的命案。
犯罪侧写的核心是分析凶手的行为模式和心理需求,如果凶手的行为是刻意模仿或伪装的,那么分析出的画像大概率虚假,严重误导侦查方向。”
第三,激情犯罪。
这类案件的行为是瞬间情绪爆发的结果,而非深思熟虑后的谋杀,凶手的行为模式不具备稳定性和重复性,侧写难以从中提炼出稳定的人格特征和行为习惯。
第四,被害人身份不明、现场信息极少的案子。
犯罪侧写的准确度,高度依赖于对犯罪现场、被害人信息以及作案手法的分析,如果连基础信息都缺失,侧写又如何进行?完全就是瞎猜了。
第五,雇凶杀人。”
听到雇凶杀人,童峰大概明白了,犯罪侧写无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