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凡尘中的一员,那么德纳修斯呃,阿斯塔洛·血誓阁下觉得自己理应遵循凡人的规则,不去想那些既要又要的好事。
他在多年前就埋下了这颗“种子”。
具体的过程几乎是萨格拉斯潜入艾泽拉斯的翻版,阿斯塔洛·血誓的母亲在某一次露水情缘中意外怀孕,最终生下了这位很有天赋的施法者后就撒手人寰,据说那可怜的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顺利降生几乎耗干了心血。
那已经是一千三百年前的事了,久到连那时候的精灵们都不太会记住这件事。
这枚种子生的极好,哪怕以最苛刻的标准来看,他都挑不出任何毛病,因为一直都是“沉睡的自己”,所以在真正“苏醒”之后也不会发生什么俗套的灵魂争夺。
他以最完美的姿态激活了完美的凡人之躯,一切都很完美,唯一的问题是,这具躯体的天赋全点在了“奥术”上。
这可不行!
他不喜欢奥术,他亲近死亡,能嗅到这座阳光下的城市中隐藏的堕落,并期待驾驭那些堕落,这种期待甚至让他感觉到了饥饿
就像是一头饥肠辘辘的野兽那样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尝一点美事,来安抚自己的胃囊。
他的脑海里堆满了各种他需要的知识,可是他却记不起自己的“名字”,不是“阿斯塔洛·血誓”这个名字。
这是这枚种子的名字,不是他的。
他应该有个名字,但他记不起来了。
肯定是“苏醒”的过程出了问题,他仔细的甄别回忆,除了遗忘姓名之外,他还忘记了自己的具体来历,只能模糊记着肯定和“死亡原力”相关,而且自己“上辈子”绝对是个大人物!
毕竟能不被时间约束,用千年时光等待一枚种子的成长,这绝非凡人手段。
按理说,遗忘了自己是谁又来自哪肯定要让人非常头疼,然而阿斯塔洛的心情却非常不错,甚至完全没有被那股失落感折磨太久。
他认为自己能苏醒就已经是极其幸运的事了,自己现在是凡人不能好高骛远,而且他也感觉到了“疲惫”,那是无法通过简单的休息来缓解的精神疲惫,这让阿斯塔洛意识到自己必须先休息一段时间,估计得好几个月甚至是几年。
但没关系。
精灵的人生虽然不算漫长,但总比只能活过一夏一秋,宛如蚍蜉一般的人类好多了。
那么,自己的新生活要从何处开始呢?
阿斯塔洛·血誓站在穿衣镜前,随手将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