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9章 跑吧
然而,埃里克都这么喊了,远光灯照旧,完全没有换近光的意思。
光束直直地钉在他身上,将他整个人从遮阳棚的暖黄色光圈里硬生生挖出来,投在地上变成一条拉得老长的黑色影子。
甚至,车子还带着一种非常惊悚的可疑感觉,继续往前碾来,让人后脊发凉。
「嘿!伙计,远光灯!」埃里克当然不会这样,用更高的声音重新喊道,只是擡起手臂挡在眼前,肘弯遮住半张脸,从指缝间看着那两道刺目的白光继续逼近。
结果,对方没有任何回应,也没有停车,以缓慢的速度碾过营地边缘,在距离他大概五米多远的位置偏了一下方向,从他面前擦过去,往河湾方向开。
这时,埃里克才看清后斗里的情况,一只死去的白尾鹿。
埃里克咧咧嘴,看向车窗,视线穿过贴膜和反光层之后,能分辨出驾驶座上的轮廓细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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肩膀极宽,头看着像是顶到车顶内衬,握着方向盘的前臂也粗壮得不像正常人。
单就这个体型比例,体重至少两百五十磅往上,而且骨架大的同时肌肉量也不低。
「比之前银行劫案的维吉尔要壮。」埃里克挑眉,一脸淡定地看车尾灯往河湾开去,随即坐下来。
目前还不确定这家伙到底是不是杀人魔,但心里的感觉告诉他,有百分之七十是。
因为,他闻到了人血的味道。
埃里克揉揉鼻子,就这样看着车子在河湾滩头停稳,引擎还突突地响着,车门却被推开,一个男人下了车。
块头确实大。
身高大概一米九往上,肩膀宽得把帆布夹克撑得绷在背上,下身是深棕色工装裤,脚上一双旧作战靴,沾满了干涸的泥。
长相倒是普通,普通到扔进人堆里找不出来,方下巴,深眼窝,脸上没什么明显的特征,除了左眉骨上一道旧伤疤。
只是对方身上很脏,站在干净清冽的河湾空气里有股隐隐的腥味。
埃里克嗅了嗅,果然是人血没错了。
一般人会觉得这是猎物的血,毕竟后斗上还有一只死去的白尾鹿,但如今他的嗅觉早已超出常人一线,能闻出不同之处。
动物血和人血的区别在于铁蛋白的结构不同,氧化之后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比例也不一样。
简单来说,猎物的血偏腥偏酸,人血更甜,带有铜锈味,不过这玩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