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石为据,共同遵守。在此章程出台前,任何人不得再擅自改动水道。」
这个提议,超出了双方简单的「你拆我留」的争执。
林火旺和巴隆都愣住了,彼此看了一眼,敌意稍减,变成了疑惑和思索。
「此外,」怀荣继续道,抛出了更实际的方案,「我查看过,你们下游的田地,灌溉渠年久失修,渗漏严重。毛少翁社的兄弟擅长竹木工事。」
「厅署可以出钱粮,雇佣社中青壮,与汉人兄弟一起,重修水渠。既解决了水流问题,毛少翁社也能得一份工钱粮米,如何?」
以工代赈,利益捆绑。
巴隆眼神闪烁,显然动了心。
盐、铁、布匹,这些都是社里紧缺的。
林火旺则盘算着,有水渠专家帮忙,自家田地受益更大。
见双方态度软化,怀荣趁热打铁:「今日冲突,各有损伤。厅署不予追究,但下不为例。」
「从现在起,金包里溪沿岸,汉番各村社,推举代表,三日后到鸡笼厅署,共议分水及合作修渠之事。若再有私斗————」
他自光扫过双方,语气转冷:「光复军的律法,不是摆设。滋事首犯,拘押劳役;致人死伤者,军法严惩!」
一番连消带打,既有强制规范,又有利害诱导,更有法律威慑。
林火旺和巴隆最终在怀荣的主持下,勉强达成了临时协议。
今日各自退去,拆除部分土坝,等待厅署后续安排。
回程路上,怀荣心情并未轻松。
金包里溪的冲突只是冰山一角。
随着移民涌入,开垦扩大,类似的土地、水源、山林资源之争,会在全岛各地爆发。
光靠他一个人四处救火,疲于奔命,绝非长久之计。
必须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和纠纷调解机制。
深夜,油灯下,怀荣再次翻开他的札记本。
他将金包里溪事件详细记录,并写下了初步的应对思考。
首先,必然是具体的垦殖管理条例。
需要明确土地开垦申请、溪流山林使用、汉番权益保障之基本原则。
尤其需规定,凡涉及番社传统地域之垦殖,必须事先协商,报厅署核准。
其二,就是要扩大调解人员范围,确立起具体的调解制度。
在长汀的时候,乡公所就往往具备这种职能。
放置于台北,已然可以设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