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沈泰宁,今年二十九岁。
在奔三的年龄里,我早就不相信什么情情爱爱,对我而言,一切皆是利益使然。
婚姻是合作,感情是筹码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价值交换——这是我在国外那些年,看着父母之间痛苦拉扯,用他们的血泪换来的真理。
可是,我依然喜欢上黎笙。
不是一时兴起、也不是见色起意,是在经年累月里,那颗心,一点一点的深陷进去……
起初,其实我对她只是欣赏。
我觉得这个女人很不简单,她能在商业战场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站稳脚跟,靠的竟然不是运气,不是男人。
而是靠头脑靠手段,靠她绝对不会为谁退让一分的强横。
后来,是心动。
她漫不经心轻笑的样子,她认真处理事情的样子,她偶尔、不经意间露出疲惫的样子。
每一个瞬间都像一根细细的线,缠在我心上,越缠越紧,直到我再也挣脱不开。
再后来——
是生死。
我被困时,她不顾一切来救;她遇险时,我拼了命去挡。
那段时间,我总以为,我们这份情谊,不是谁都能比的。
我们彼此信任、彼此懂得。
我们经历了那么多……
这让我更加确认了自己的心,也笃定——我与她,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
事业上,我的资源可以为她的项目撑腰,她的人脉能为我打开新的局面。
生活里,她一个眼神,我就知道她在想什么;她一个动作,我就明白她要做什么。
我们简直配合得天衣无缝。
我甚至觉得,不需要刻意去说,等时机成熟,一切都会顺理成章。
我们会结为夫妻,我们会除了邹宛之外,再有一个可爱的宝宝。我们属于强强联合,是整个商圈都找不出第二对的存在!
可谁知道——
半路杀出一个陆晨希,又冒出一个周漾。
开始我并没有将两人放在眼里。
可让我在意的是——黎笙对我,好像没有一点特殊的感情。
只有那日奋力救她、却还救她未遂的感激。
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,我正在医院里。
她每天来陪我,推着轮椅带我去晒太阳,我以为这是关心,这是在意,这是她心里有我的证明。
可后来我发现,她对周漾